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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与素食(二)

上海食文化贺化帛

我国传统的素菜可分为寺院素菜、宫廷素菜和民间素菜三个流派。寺院素菜(包括道家宫观)讲究“全素”,禁用“五荤”调味,且大多禁用蛋类;宫廷素菜是供帝王享用的(原是宫廷内的御膳下设的素局),追求用料的珍奇、考究的烹调技法、外形的美观、形象、逼真;民间素菜(包括酒楼、小食店等)用料广泛,味美、经济、实惠,为平民百姓所能接收。在素菜的制作形式上主要有二种潮流,一是”全素”追求佛规,寺院素菜是以全素为其特征,不用鸡蛋和“五荤”等;一是“以荤托素”,素菜起荤名、仿荤形、调荤味。宫廷素菜和民间素菜是以素托荤为其特征,由于宫廷素菜来源于民间,发展于宫廷,最后又流传于民间。是由于皇宫中的御厨是选拔于民间,退休于民间,离宫后,也开饭店或传艺于后人,使御膳以其独有的风格流传于民间。

寺院菜泛指佛家寺院和道家宫观中的素食菜肴,寺院素食的发展及形成体系,离不开僧尼的劳动创造。南朝寺庙的香积厨中有的已开始设计系列素食了。梁时的健康建业寺(今南京)中有个和尚,擅长烹制素菜,用一种瓜可做十余种菜,且一品一味(《南北史续世说》)。

大乘佛教对素食食材的取用有一界定:其一是戒杀生,不食荤腥,古代愿云禅诗曰:“千百年来碗里羮,冤深如海恨难平。欲知世上刀兵劫,但听屠门半夜声。”侧隐之心,跃然纸上;其二是古代佛门有“五荤”不食之说,即大蒜、小蒜、兴渠、慈葱、茖葱。从烹饪原料和加工角度来看,寺院菜的原料应以蔬菽为主,不粘任何荤腥。从这一意义上来理解带有佛教意义的菜肴称其为“素菜”是有其特殊的含义。

隋唐时期,素菜得到了很大的发展,形成了独特的风味;到了南宋有了长足的进展。 一方面,宋人特别是士大夫的饮食观念有所变化,素菜被视为一种美食;另一方面,面筋在素菜中开始被重视,尽管它首创与南朝,但引入素馔烹调,作为“托荤”菜不可或缺的原料, 则始于宋。宋朝林洪《山家清供》中所载有一百多种食品,其中大部分为素食,包括花卉、水果、药物、豆制品等。其中《山家清供·卷下·假煎肉》:“瓠(嫩葫芦)与麸(面筋)簿切,各和以料煎,加葱、椒油、酒共炒。瓠与麸不惟如肉,其味亦无辨者。” 在元朝《居家必用事类全集》中《假鱼脍》中就有记载:“薄批熟面觔(同:筋),用薄粉皮两个,牵抹湿,上下夹定(将面筋夹在两张粉皮中间),蒸熟,薄切。别染(另外染)红粉皮,缕切,笋丝、蘑菇丝、萝卜丝、姜丝、生菜、香菜,间装如春盘样,(古代立春所进的食盘,上面分别摆放各种时鲜,取迎新之意)用鲙醋浇。”此便是“托荤”菜之一例。

僧尼食用的寺院菜,一般而言较为清苦,由于他们奉行的是唐朝百丈禅师所创“一日不作,一日不食”的信条,因此他们认为贪口福有碍定心修行,这是寺院清规所不容的。但向社会开放的筵席却是美味错列。餐馆经营的素菜正是学习和借鉴了寺院宫观烹饪的结果。据史料《东京梦华录》和《梦梁录》记载,北宋都城汴京、南宋都城临安皆有专营素食的伙食店,所售素馔皆得传于寺院宫观,素食店卖素签、头羹、面食、乳茧、河鲲、脯 、元鱼。凡麸笋乳蕈饮食,充斋素筵会之备”(《都城纪胜》)。诸如“笋丝麸儿”、“假羊事件”、“假驴事件”、“山药元子”、“假肉馒头”、“麸笋丝”等“托荤”菜肴已成系列。当时临安素食店素馔达三四十种,不仅有仿制的鸡鸭鱼肉,还有仿制出的动物内脏,如“假凉菜腰子”、“假煎白肠”、“假炒肺羊爊”、“素骨头面”,此外,“更有专买素点心从食点,如丰糖糕、乳糕、栗糕、镜面糕、重阳糕、枣糕、乳饼”(《梦梁录》卷十六)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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